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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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城北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旌德县宏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旌德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池州市城北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0079506789XB)在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池阳支行(账号为20XXX18)存款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2-20 |
发布日期 | 2020-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