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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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州金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法院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香格里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当向原告***、***分配湖州市香格里小区的8幢、9幢地下车库赔偿款19525.42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19525.42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3日起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给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200元,由原告***、***负担56元,由被告香格里小区业主委员会负担14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2-04 |
发布日期 | 2021-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