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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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金岭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间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河间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作出的(2019)冀0984民初1165号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重新申请恢复执行,且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03-24 |
| 发布日期 | 2021-03-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