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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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将位于淄博市周村区凤阳路2号4号楼2单元501号房产产权登记至申请执行人***、***名下。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在各银行账户内存款2305.00元(其中包括案件受理费1805.00元,执行费500.00元);若无存款或存款不足2305.00元,即查封或扣押、拍卖或变卖其价值相当的财产,所得款项清偿债务。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2-25 |
发布日期 | 2021-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