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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9833元,由长城资产公司负担7533元,银亿新材料公司负担23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2-07 |
| 发布日期 | 2021-03-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