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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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支行 湖北供销惠侬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湖北供销惠侬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支行账号为9420××××0011的账户上的存款600000元的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1-21 |
| 发布日期 | 2021-03-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