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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上海市东方医院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损失58,376元;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2,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78.60元,减半收取计739.30元(***已预缴739.30元),由***负担72.30元,***负担66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19
发布日期 20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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