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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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深远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镇江环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圣丰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江苏圣丰建设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工程款10563244.48元及逾期利息1452534元(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9211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54211元,由原告***负担2908元、被告江苏圣丰建设有限公司负担5130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 裁判日期 | 2020-01-10 |
| 发布日期 | 2020-03-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