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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开元清洁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嘉定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江苏城铁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泰欣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8)沪0115民初87662号民事判决第一、二、五项;

二、撤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8)沪0115民初87662号民事判决第三、四项;

三、驳回被上诉人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8,064元,减半收取计9,032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4,032元,由上诉人江苏城铁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负担12,533元,被上诉人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49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2,800元,由上诉人江苏城铁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2-11
发布日期 20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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