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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案外人***的异议请求。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因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裁判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日期 | 2021-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