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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信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弘业峥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2020)湘0124民初639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

二、撤销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2020)湘0124民初639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如果未按上述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7074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2074元,由山东信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共同负担。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14148元,由山东信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3-09
发布日期 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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