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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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安县支行 |
类型 | 保全结案报告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 保全结案报告 (2021)冀0609执保17号 本院于2021年1月20日作出(2021)冀0609民初29号保全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谢建军的金融机构存款151978元,期限为一年。徐水区人民法院大因人民法庭于2021年1月27日移送执行。 经执行,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28日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马明在中国农业银行蓬安县支行账户为:62×××60内的361.12元、在招商银行江门分行营业部账户为:62×××76_20002内的94.99元、在招商银行江门分行营业部账户为:62×××29_20001内的40.68元、在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仙支行账户为:62×××14内的12.49元、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为:60×××11内的2.66元、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为:62×××90内的2.66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账户江门环支行账户为:43×××26_156_1内的1.04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账户江门环城支行账户为:62×××02_156_1内的1.04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账户江门环支行账户为:31×××31_156_1内的1.04元、在中国农业银行江门新东侯支行账户为:62×××16内的0.23元、在中国银行北海市北京南路支行账户为:64×××64CNY0内的0元、在中国银行江门新会支行账户为:62×××25CNY0内的0元、在中国民生银行江门支营业部账户为:45×××51内的0元、在中国工商银行江门东新会支行账户为:20×××19内的0元、在中国工商银行江门东新会支行账户为:20×××92内的0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账户为:62×××95_156_1内的0元、在中国招商银行江门分行营业部账户为:62×××29_20003内的0元、在中国建设银行江门环城支行账户为:43×××26_0103_1内的0元、在中国建设银行江门环城支行账户为:62×××02_0103_1内的0元,期限为一年。 (2021)冀0609民初29号民事裁定书的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裁定事项保全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审判员 孟祥东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 赵国平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