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苏州雅格丽软装设计有限公司 高新区横塘禾禾木家居经营部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定作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高新区横塘禾禾木家居经营部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苏州雅格丽软装设计有限公司货款912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9120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5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公告费600元,合计625元,由被告高新区横塘禾禾木家居经营部负担。 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采用转帐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账号;或汇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案件标的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商业街支行,账号:62×××69。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预交上诉费用。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户10×××76;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2-21 |
| 发布日期 | 2021-03-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