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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11,908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原告***支付利息损失1,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1.35元及邮寄送达费40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3-17
发布日期 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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