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铭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 法院 |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025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应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按照上诉请求金额计算)。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连云港市农行苍梧支行,账号:44×××94(汇款后将汇款凭证交本院随卷移送)。 |
| 裁判日期 | 2019-04-04 |
| 发布日期 | 2021-03-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