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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徐州东方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邳州东方国贸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邳州东方国贸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8350元,减半收取29175元,由原告邳州东方国贸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19-11-25
发布日期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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