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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皖1802执保586号

申请人黄大兰与被申请人朱志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黄大兰于2020年10月21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并已提供担保,要求冻结被申请人朱志刚的银行存款120000元。

本院已于2020年10月23日冻结了被申请人朱志刚的银行存款120000元(实际冻结金额992.14元),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0年10月23日起至2021年10月22日止。

至此,本案部分保全完毕。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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