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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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天发重型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上海中锻重工设备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天津市天发重型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10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26 |
| 发布日期 | 2020-03-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