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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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中为建设有限公司 郴州市鹏洋富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郴州市鹏洋富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9803820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13 |
| 发布日期 | 2020-03-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