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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集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金达混凝土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连云港市金达混凝土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3842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6921元,由原告连云港市金达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19-11-13
发布日期 202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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