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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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桂1302执274号 申请执行人谭毅,男,****年*月*日出生,壮族,住***。 申请执行人刘建吹,男,1****年*月**日出生,壮族,住***。 申请执行人谭毅与被执行人刘建吹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桂1302民初397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1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2758.5元及利息,本院依法受理并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建吹于2021年3月11日自动履行了判决义务,申请执行人领取案款后并表示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本院认为,被执行人对(2020)桂1302民初397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号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下: 本院作出的(2020)桂1302民初397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0二一年三月十五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