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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黄石锐信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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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乐瀚于本判决书生效后五日内赔偿原告***财产损失56966.42元、评估费1600元。

二、被告乐瀚于本判决书生效后五日内赔偿原告***租金损失1047.20元。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50元,由被告乐瀚负担920元,原告***负担230元(于本判决书生效后五日内交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2-22
发布日期 202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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