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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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徐工基础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徐州徐工液压件有限公司 徐州工程机械保税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宣告申请人徐州徐工液压件有限公司遗失的票据票号为3090005328047130出票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圆整、出票日期为贰零壹捌年叁月贰拾壹日、出票人为徐州徐工基础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徐州工程机械保税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据票号为3090005328047131、出票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圆整、出票日期为贰零壹捌年叁月贰拾壹日、出票人为徐州徐工基础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徐州工程机械保税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徐州徐工液压件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08-05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