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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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开元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开元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依据(2019)闽0205财保249号民事裁定书对浙江开元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价值49441元财产的冻结(户名:浙江开元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浙江省金华金东支行;账号:12×××51)。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11 |
| 发布日期 | 2020-03-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