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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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诉讼费14300元,其中鉴定费10800元、案件受理费350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应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7000元。 |
裁判日期 | 2021-01-25 |
发布日期 | 2021-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