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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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徐州市中信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青年路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青年路支行贷款本息250311.51元(利息、罚息暂计算至2019年8月12日,之后的利息、罚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青年路支行律师代理费17000元; 三、被告徐州市中信置业有限公司对被告***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依法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310元,减半收取2655元,由被告***、徐州中信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5 |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