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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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罗定市百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开平市民丰食品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露星饮料有限公司 江门市麦师傅面业食品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龙洞波力图贸易经营部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19]第148399号关于第1435687号“碧桂园及图”商标撤销复审决定; 二、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原告佛山市顺德区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针对第1435687号“碧桂园及图”商标提出的撤销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各方当事人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7 | 
| 发布日期 | 2020-03-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