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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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河北博兴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廊坊市日兴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昊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唐山市丰南区嘉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北京昊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唐山市丰南区嘉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19,623,375.39元的存款或相应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1-14 |
| 发布日期 | 2019-12-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