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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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隆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予申请人***要求冻结被申请人***、唐山隆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37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的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 发布日期 | 2019-12-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