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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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成都鑫铭诗怡贸易有限公司 勐腊顺达木材制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云2823执保1号 申请人成都鑫铭诗怡贸易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勐腊顺达木材制品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成都鑫铭诗怡贸易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云2823财保1号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1月13日依法立案执行,经本院采取执行措施,本案保全事项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终结执行。 特此通知。 执行员 陶建海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 安浩然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3-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