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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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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惠州市惠城区龙安茶叶店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014元(原告已预交1014元),由原告惠州市惠城区龙安茶叶店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29
发布日期 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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