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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惠州利和建材有限公司
博罗县龙溪盈汇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博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博罗县龙溪盈汇实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人民币337640元及违约金(2020年3月1日至7月1日,以本金人民币337640元,按年利率24%计算)给原告常州普利华工科技有限公司。

二、驳回原告常州普利华工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972元(原告常州普利华工科技有限公司预交3503元),减半交纳3486元,由被告博罗县龙溪盈汇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9-11
发布日期 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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