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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荆州市金隆建设工程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琼0271民初683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现住湖南省龙山县。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现住三亚市。

被告:荆州市金隆建设工程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易海涛。

第三人:***,男,汉族,现住三亚市。

原告***与被告***、荆州市金隆建设工程公司、第三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7日立案。原告杨艳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7日内预交案件诉讼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黄强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刘益君

裁判日期 2020-01-20
发布日期 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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