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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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赢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待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甘肃赢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414000元(已暂扣10%质保金46000元); 二、驳回原告甘肃赢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425元,减半收取4213元,保全费2895元,由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6733元,超诉部分的诉讼费375元由原告甘肃赢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30 |
| 发布日期 | 2020-03-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