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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东方龙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南站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卫邦控股有限公司
浙江艺翔控股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追加浙江艺翔控股有限公司、***为(2020)沪0104执2181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

二、浙江艺翔控股有限公司、***应各自在未缴纳的2400万元出资范围内向东方龙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裁判日期 2021-03-04
发布日期 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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