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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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东方龙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南站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卫邦控股有限公司 浙江艺翔控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追加浙江艺翔控股有限公司、***为(2020)沪0104执2181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 二、浙江艺翔控股有限公司、***应各自在未缴纳的2400万元出资范围内向东方龙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 裁判日期 | 2021-03-04 |
| 发布日期 | 2021-03-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