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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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川1304执恢222号 易席文、任才全、何小会: 关于易席文与任才全、何小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恢复执行,被执行人已主动支付案款30000元给申请执行人易席文,执行费800元已收讫。至此,易席文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川1304民初10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