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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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甘肃直方达法务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与***签订的《经济适用房优先受让权设立协议》,解除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 二、由***返还***预付房款10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20000元; 三、***支付***房屋装修折价款52800元; 四、***支付***律师费15000元。 (以上二、三、四项合并执行为由***支付***各项费用共计1878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已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2553元,由***负担553元,***负担2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1-22 |
| 发布日期 | 2021-03-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