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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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山恒信开关集团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泰支行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山东泰山恒信开关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泰支行的银行存款500000元予以冻结。 案件申请费302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1-19 |
| 发布日期 | 2020-03-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