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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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寿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2018)渝0115民初6364号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寿支行截止2018年3月23日尚欠的信用卡透支本金14387.13元、利息2845.52元、逾期还款违约金710.20元、消费手续费214.04元,共计18156.89元; 三、***、***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寿支行支付自2018年3月24日起至本息还清时止的利息、复利、逾期还款违约金(利息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复利以尚欠利息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逾期还款违约金按每月最低还款额未偿还部分的5%计收); 四、***、***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寿支行支付律师费15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292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08-15 |
发布日期 | 2020-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