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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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中发腾龙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闽赣汽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2020)闽0430民初371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建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92,456元,由建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4,411元,由建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2-30 |
| 发布日期 | 2021-03-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