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保利(佛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 广东省穗安地基工程公司佛山分公司 广东南海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佛山市城匠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广东至业建筑结构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佛山保利正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东省穗安地基工程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物权保护纠纷 |
| 法院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结案,受理费4300元(***已预交),由***负担1500元,***、***负担1400元,***、***负担1400元。***、***和***、***负担的份额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分别迳付予***,本院不另作收退。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02 |
| 发布日期 | 2021-03-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