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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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循其本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武汉宇通顺捷客车实业有限公司 鄂州市大鹏客运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鄂州市大鹏客运有限公司支付保险赔款51258.30元。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鄂州市大鹏客运有限公司支付赔款7420.00元。 三、驳回鄂州市大鹏客运有限公司对***的诉讼请求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1745.00元减半收取为872.50元,由***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2-22 |
| 发布日期 | 2021-03-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