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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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太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马鞍山兴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马鞍山兴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马鞍山润泰塑胶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马鞍山市太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对马鞍山润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的钢材质量问题予以修复; 二、驳回马鞍山市太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本诉请求; 三、驳回马鞍山润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本案本诉受理费9786元,由马鞍山市太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反诉受理费6775元,由马鞍山润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22 |
| 发布日期 | 2021-03-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