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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电讯行政管理(信息、电讯)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长沙何澜商贸有限公司
四川洪雅县幺麻子食品有限公司
幺麻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辣之源食品有限公司
和县非衣调味品厂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信息电讯行政管理(信息、电讯)
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一百元,均由和县非衣调味品厂负担(均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3-05
发布日期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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