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合肥江淮汽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上饶市百进物流有限公司
江西全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西全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964,278.93元;

二、被告***、上饶市百进物流有限公司对被告***、***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各承担三分之一的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江西全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442元,减半收取6,721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1,721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27
发布日期 2020-03-0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