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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阳市安良粮油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魏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将被申请人安阳市安良粮油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71128元或同等价值财产予以冻结、查封。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1-13
发布日期 20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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