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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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 法院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被告无锡市美豪酒店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70元,由被告无锡市美豪酒店有限公司负担,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22 |
| 发布日期 | 2020-03-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