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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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2020)黑0382民初621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242元,减半收取621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242元,减半收取621元,由长春市诚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1-02-26 |
发布日期 | 2021-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