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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在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牡丹江管理部公积金74732.61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1-11
发布日期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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