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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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未清偿债务的义务。债务清偿完毕的,当事人应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提出执行异议时应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二份。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3-02 |
发布日期 | 2021-03-09 |